光緒十七年,辛卯,五十四歲

所屬欄目:徐愚齋年譜

奉北洋大臣札委,復回開平局,會辦礦務。與孫君慎欽、李君云書、周君金箴等合辦錦州大凌河天一墾務公司。以吳夫人首飾變價,造余慶里房屋。秋間與必達臣自卞涼汀走灤河,出潘家口,逆水上煙筒山。擬停西法,復辦土法。住四十天 ......(本文共 5102 字 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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