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0日

所屬欄目:1842-1949年中國經(jīng)濟史

中國與瑞典挪威簽訂《五口通商章程:海關稅則》。瑞典挪威的船只可在五口 “裝載貨物,互相往來,俱聽其便”。瑞典挪威船只進口,“倘有進口并未開艙即欲他往者,限二日內即行出口,不得停留,亦不征收稅餉船鈔,均俟到別口發(fā)售時 ......(本文共 291 字 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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