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屬欄目:慶城縣教育志
在明、清時期及明、清以前,教育所需經(jīng)費還沒有具體劃分,更沒有統(tǒng)一標準和配額,各地相差懸殊。教育經(jīng)費大多由地方政府籌撥,地方紳士及民眾募捐,學田收入和部分學校店鋪出租收入作為補充,更多的則由受教育者個人承擔。政府 ......(本文共 1384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