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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羅馬保民官(前456,前455)。在羅馬發(fā)生幾次大規(guī)模的騷動后不久,于公元前456年實施一項法律:把距離羅馬城不遠的阿溫提努姆(Aventine)山上的土地分給平民。因當時的十人委員會(成員均為貴族)對平民采取殺戮與充公財產的辦法,激起 ......(本文共 145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