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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卷煙攜帶證
慶陽煙草志

        2001年至2008年1月16日,旅客異地攜帶卷煙繼續(xù)執(zhí)行國家煙草專賣局1990年3月1日《關(guān)于旅客異地攜帶卷煙實行限量的通知》精神,異地攜帶國產(chǎn)煙以10 條(2000 支)為限,外國煙以5 條(1000 支)為限。二者合計不得超過10 條。凡因特殊需要超限    (共 692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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