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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酉自臺郡扈駕道經(jīng)赤城
明 - 張國維

司隸南陽啟草旌,水回山擁度云行。
共扶龍馭飛滄溟,遑問仙梯躡赤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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俊獲茍生新鳳沼,籌資吳質(zhì)舊簪纓。
從軍賦繼康哉詠,宏濟終持帝室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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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維

明浙江東陽人,字九一,號玉笥。天啟二年進士。授番禺知縣。崇禎初擢刑科給事中,劾罷閹黨副都御史楊所修等,嘗諫帝“求治太銳,綜核太嚴”。七年,擢右僉都御史、巡撫應天安慶等十府。以農(nóng)民軍勢盛,請割安慶等府,另設(shè)巡撫。后代陳新甲為兵部尚書。十六年,以清兵入畿輔,下獄,旋得釋。命赴江南練兵輸餉。南都陷,請魯王監(jiān)國,任兵部尚書,督師江上。還守東陽,兵敗投水死。有《吳中水利書》、《張忠敏公遺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