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量資源,盡在掌握
 德國在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以19世紀后期俾斯麥政府頒布的《疾病保險法》《工傷事故保險法》《老年和殘障社會保險法》為標志,經過100 多年的發(fā)展,逐步建立起涵蓋社會所有公民生老病死全過程以及失業(yè)、養(yǎng)老、教育和住房等在內 (共 6015 字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