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準則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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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準則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實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保護婦女、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。實行計劃生育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禁止包辦、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。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。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夫妻應當互相忠實,互相尊重;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,互相幫助,維護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,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結婚年齡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。晚婚晚育應予鼓勵。晚婚,指男女按法定婚齡推遲3歲以上結婚,且雙方均為初婚。晚育,指女子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。2016年1月1日起,晚婚晚育夫妻不再有晚婚假、晚育假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結婚:(一)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;(二)患有醫(yī)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。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圖直系血親,是指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,即生育自己和己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。三代以...[繼續(xù)閱讀]
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。符合本法規(guī)定的,予以登記,發(fā)給結婚證。取得結婚證,即確立夫妻關系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,應當補辦登記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登記結婚后,根據(jù)男女雙方約定,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,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無效:(一)重婚的;(二)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;(三)婚前患有醫(yī)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(四)未到法定婚齡的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