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 3.2.1工作目的核電建設項目“路條”是指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同意開展該項目前期工作的函,是為保障項目順利實施而開辟的綠色通道,某種意義上等同于項目立項獲批。項目只有在獲得“路條”后才能開展前期工作,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 (共 1044 字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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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3.2.1工作目的核電建設項目“路條”是指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同意開展該項目前期工作的函,是為保障項目順利實施而開辟的綠色通道,某種意義上等同于項目立項獲批。項目只有在獲得“路條”后才能開展前期工作,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 (共 1044 字) [閱讀本文] >>